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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计 报 告
台天会审【2017】287号
温岭市曙光义务工作者协会:
我们接受委托,审计了贵单位2016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。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我们的责任是对该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。我们的审计是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进行的,在审计过程中,我们结合贵单位实际情况,实施了包括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,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贵单位基本情况
温岭市曙光义务工作者协会成立于2015年7月1日,并于2015年7月1日取得社证字第54117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,注册资金3万元,业务范围:组织义务工作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。住所设在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458号,法定代表人陈妙根,活动地域:温岭市。
二、财务状况
1、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0,213.78元,负债15.00元,净资产270,198.78元。
2、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:
⑴货币资金270,213.78元,其中:现金2,318.10元,银行存款267,887.93元,其他货币资金7.75元。
3、2016年12月31日的负债情况:
⑴应交税金15.00元,系2016年未交印花税。
4、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情况:
非限定性净资产117,493.08元,限定性净资产152,705.70元。
三、2016年度业务活动情况
2016年度收入599,502.46元,业务活动成本263,876.80元,管理费用63,717.69元,其他费用161.11元,净资产增加271,746.86元。
1、收入599,502.46元,其中:捐赠收入550,602.46元,会费收入28,900.00元,政府补助收入20,000.00元。政府补助收入20,000.00元系温岭市民政局拨付的用于2016年度开展“我心有你”关爱孤老进村居公益项目的补助资金。
2、业务活动成本263,876.80元,其中活动成本153,582.50元,专项活动支出110,294.30元;
3、管理费用63,717.69元,其中:办公费28,790.50元,通讯费248.65元,工资25,000.00元,服装费8,800.00元,印花税30.00元,社保费用848.54元。
4、其他费用161.11元,其中:银行手续费849.20元,利息-689.07元,滞纳金0.98元。
我们认为,后附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规定,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单位2016年12月31的财务状况及2016年度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。
附送:1、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;
2、2016年度业务活动表;
3、2016年度现金流量表。
台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:
中国注册会计师:
浙江·台州
二○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