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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计 报 告
台天会审【2018】387号
温岭市曙光义务工作者协会:
我们接受委托,审计了贵单位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、2017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。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我们的责任是对该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。我们的审计是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进行的,在审计过程中,我们结合贵单位实际情况,实施了包括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,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贵单位基本情况
温岭市曙光义务工作者协会,已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331081336388387T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,法定代表人陈妙根,注册资金3万元,住所设在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458号。业务范围:组织义务工作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。
二、财务状况
1、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8,227.16元,负债15.00元,净资产268,212.16元。
2、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情况:
⑴货币资金268,227.16元,其中:现金120.96元,银行存款252,295.20元,其他货币资金15,811.00元。其他货币资金15,811.00元系支付宝账户余额。
3、2017年12月31日的负债情况:
⑴应交税金15.00元,系2017年未交印花税。
4、201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情况:
非限定性净资产期初数为117,493.08元,本期减少17,685.22元,期末数为99,807.86元。
限定性净资产期初数为152,705.70元,本期增加15,698.60元,期末数为168,404.30元。其中,失独家庭特殊家庭项目125,675.50元,社会组织公益项目-1,042.80元,关爱留守儿童项目24,465.00元,微笑翅膀/残疾家庭结对帮扶项目19,306.60元。
三、业务活动情况
2017年度业务活动情况
1、收入355,939.72元,其中:会费收入33,100.00元,捐赠收入145,715.00元,政府补助收入176,288.75元,其他收入835.97元。
其他收入835.97元系利息收入。
2、业务活动成本301,141.75元,其中:义工活动支出158,340.35元,助学助困支出65,365.00元,关爱失独家庭活动支出57,401.40元,“我心有你”关爱孤老进村居活动支出19,341.60元,微笑翅膀关爱残疾人活动支出693.40元。
3、管理费用56,282.79元,其中:办公费3,723.52元,差旅费308.00元,通讯费440.05元,工资33,100.00元,服装费4,540.00元,印花税15.00元,社保费用11,976.22元,广告业务宣传费2,180.00元。
4、其他费用501.80元,系手续费支出。
我们认为,后附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规定,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单位2017年度的财务情况、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,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。
附送:1、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;
2、2017年度业务活动表;
3、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。
台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:
浙江·台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:
二○一八年五月七日